敬告
依據《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》第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:「除有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十一條第三款規定之情形者外,電子發票證明聯以列印一次為限。」依財政部令,為維持兌獎之唯一性,電子發票列印以一次為限,若您不慎遺失,不得再為列印, 我們僅能提供「電子發票補印證明聯」。請注意,已捐贈、已作廢之發票將無法兌獎,也不得擅自列印兌獎。依刑法第201條第1項規定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其他有價證券〈統一發票〉者,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3千元以下罰金。 同法第210條規定變造私文書,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電子發票
刷卡客戶,信用卡帳單列示如圖所示。
若單位銷核需要我們電子發票的登錄資料,可自行取用。
全民稽核發票資料查詢系統
https://www.einvoice.nat.gov.tw/APMEMBERVAN/PublicAudit/PublicAudit
使用注意事項:
列印發票
敝司所開立發票若打統編可透過下列方式取得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:
敝司所開立發票若無打統編,若非中獎,您將不會有紙本電子發票證明聯。若您幸運中獎,我們會寄送發票檔案給您列印。若須由我方列印,您需額外支付郵資,或請您到敝司親取。請注意,只能列印一次,中獎發票若重複兌換與列印您應自行負擔法律責任。
Q. 電子發票捐贈後,可以反悔不捐贈嗎?
消費者一旦捐贈就不能反悔,其所有權即屬於受贈單位(同傳統紙本發票捐贈)。
Q. 如何得知我的發票是否有中獎?
「電子發票」於每奇數月26日根據財政部公佈之統一發票中獎號碼進行電腦對獎(已捐贈/已作廢發票除外)
https://www.etax.nat.gov.tw/etw-main/web/ETW183W1/
註銷重開
註銷重開發票敝司保留酌收發票總金額5%為手續費的權利。
為避免重複兌獎問題,列印紙本的發票,請注意勿讓消費者或銷帳單位取得註銷前的發票證明聯。若因此產生損失應由消費者負擔衍生損失。
https://www.ecpay.com.tw/Announcement/DetailAnnouncement?nID=3107